• 章程总则与社团基本信息:介绍社团名称、性质、宗旨和法律依据,使用列表展示核心宗旨。
  • 社团活动范围与内容规范:通过分级标题说明常规活动、赛事组织和技术发展三类活动。
  • 社员资格与权利义务:分为入社条件、社员权利和社员义务三个部分,使用表格对比权利义务。
  • 组织机构与负责人职责:介绍权力机构、执行机构和负责人任职条件,列举社长职权。
  • 资产管理与使用原则:说明经费来源、财务管理要求和资产归属。
  • 章程修改与社团终止程序:阐述章程修改步骤和社团终止流程。
  • 接下来,我将开始撰写文书正文:

    # 《竞界序章:电子竞技社规约新篇》

    第一章 总则

    第一条 本社定名为“电子竞技社”,英文译名为E-sports Community 。

    第二条 本社是由热爱电子竞技运动的学生自愿结成的联合性、非营利性组织。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,弘扬体育精神,致力于推动电子竞技健康发展。

    第三条 本社的核心宗旨为:团结全校电子竞技爱好者以及关心、支持这一项目的同学,调动和发挥一切积极因素,普及和发展全校的电子竞技运动,提高电子竞技运动技术水平。

    第四条 本社接受学校相关部门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
    第五条 本社秉承以下基本原则:促进社员间的交流合作与技能提升,推广健康积极的电子竞技文化,培养团队精神和竞技素养,引导社员正确处理游戏与学习生活的关系。

    第六条 本社坚决抵制不良游戏行为,严禁任何利用电子竞技从事赌博或其他违法活动的行为。社团活动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特别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,遵循国家关于电竞行业的最新规范要求。

    *第七条* 本社的基本任务包括:

  • 组织定期培训与交流活动,提升社员电竞技能与战术理解;
  • 举办校内电竞比赛,选拔优秀选手参与校外赛事;
  • 普及电竞相关知识,营造健康的校园电竞氛围;
  • 培养学生团队协作、沟通交流和战略思维能力。
  • 第二章 活动范围

    第八条 本社的常规活动范围包括:

  • 技术训练:定期组织会员进行电子竞技项目训练,提高竞技水平。
  • 理论学习:协调和组织电子竞技理论与技术研究,普及电子竞技知识。
  • 赛事举办:统一组织、协调和指导全校电子竞技运动的开展。
  • 第九条 本社的赛事组织与参与活动包括:

    1. 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校级电子竞技赛事;

    2. 选拔和培训优秀选手代表学校参加各级电子竞技比赛;

    3. 与其他高校电子竞技社团开展友谊赛和交流活动。

    第十条 本社的技术发展与理论研究活动包括:

  • 关注并及时分享电子竞技领域的最新技术与战术发展;
  • 组织开展电子竞技战术分析与复盘研讨;
  • 研究和总结适合在校学生的科学训练方法。
  • 第十一条 本社的宣传教育与社会服务活动包括:

    1. 宣传健康电竞理念,纠正对电子竞技的偏见;

    2. 通过校园活动向社会展示电子竞技的积极面貌;

    3. 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和社区服务,树立电子竞技爱好者的良好形象。

    第十二条 所有活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:

  • 不得影响社员正常学业和校园秩序;
  • 严禁任何形式的赌博或作弊行为;
  • 遵循国家相关规定,杜绝不良信息传播,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。
  • 第三章 社员

    第一节 入社条件

    第十三条 申请加入本社的社员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

    (一)拥护本社的章程;

    (二)有加入本社的意愿;

    (三)为本校在校学生,能够妥善处理学习与兴趣的关系;

    (四)认同电子竞技体育精神,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。

    第十四条 社员入社的程序为:

    (一)提交入社申请书;

    (二)经分会和社团讨论通过。

    第十五条 新社员自批准入社之日起取得社籍,社员档案由社团秘书处统一管理。

    第二节 社员权利

    第十六条 社员享有下列权利

    (一)本社的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
    (二)参加本社的活动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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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(三)获得本社服务的优先权;

    (四)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;

    (五)按照社团规定使用社团设备和资源的权利;

    (六)自由退社的权利(需提交书面申请)。

    第十七条 资深社员(入社满一年及以上)享有参与社团决策、竞选社团干部及担任赛事裁判等额外权利。

    第三节 社员义务

    第十八条 社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

    (一)执行本社决议;

    (二)维护本社合法权益;

    (三)完成本社交办的工作;

    (四)按规定交纳社费;

    (五)向本社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。

    第十九条 社员还应履行以下义务:

    (一)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;

    (二)维护社团声誉,积极参与社团建设;

    (三)按时参加社团组织的各项活动;

    第二十条 社员如有以下行为,视为自动退社

    1. 连续三个月无故不参加社团活动;

    2. 超过规定期限一个月未缴纳社费;

    3. 学期内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社团会议。

    第二十一条 社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委员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
    第二十二条 社员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如下表所示:

    | 权利范畴 | 对应的义务责任 | 平衡机制 |

    ||--||

    |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| 参与会议、履行职责 | 允许委托投票 |

    | 活动参与权 | 遵守活动纪律 | 弹性参与机制 |

    | 资源使用权 | 爱护设备、按时归还 | 信用积分制度 |

    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、罢免

    第二十三条 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,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:

    (一)制定和修改章程;

    (二)选举和罢免社长、副社长等人员;

    (三)审议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;

    (四)决定终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。

    第二十四条 社员代表大会运作机制

  • 法定人数:社员代表大会须有2/3以上的社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社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  • 会议周期:社员代表大会每年一届。
  • 临时会议:经三分之一以上社员联名提议,可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。
  • 第二十五条委员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,领导本社开展日常工作,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。

   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的职权是:

    (一)执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;

    (二)选举和罢免社长、副社长;

    (三)筹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;

    (四)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;

    (五)决定社员的吸收或除名;

    (六)决定设立办事机构、分支机构;

    (七)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;

    (七)领导本社各机构开展工作;

    (八)制定内部管理制度;

    (九)决定其他重大事项。

    第二十七条 委员会的议事规则

  • 决策机制:委员会须有2/3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
  • 会议频率: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;情况特殊的,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
  • 紧急预案: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可由社长会同副社长先行处置,事后向委员会报告。
  • 第二十八条 本社社长、副社长、各部门负责人任期1年,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,须经委员会2/3以上委员表决通过。

    第二十九条 本社团的会长(社长)、副会长(副社长)、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

    (一)我院在校大学生;

    (二)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;

    (三)热爱学生社团工作;

    (四)学习成绩中等以上;

    (五)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。

    第三十条 本社社长行使下列职权

    (一)召集和主持委员会议;

    (二)检查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;

    (三)代表本社签署有关重要文件;

    (四)代表本社参加对外交流活动;

    (五)审批日常经费支出。

    第三十一条 本社各部门部长行使下列职权

    (一)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,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;

    (二)协调各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、实体机构开展工作;

    (三)处理其他日常事务。

    第三十二条 本社设立以下职能部门

  • 组织部:负责活动策划、人事管理与会员考核;
  • 宣传部:负责社团对内对外宣传、形象设计与新媒体运营;
  • 赛事部:负责比赛组织、裁判安排与选手培训;
  • 技术部:负责设备维护、网络保障与技术培训;
  • 外联部:负责校企合作、兄弟院校交流与赞助洽谈。
  • 第五章 资产管理、使用原则

    第三十三条 本社经费来源

    (一)社费;

    (二)校方资助;

    (三)其他合法收入。

    第三十四条 本社按照校方有关规定收取社员社费。

    第三十五条 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,不得在社员中分配。

    第三十六条 本社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,保证会计资料合法、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。

    第三十七条 本社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学校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,接受社员代表大会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。

    第三十八条 本社换届或更换负责人之前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财务审计。

    第三十九条 本社的资产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侵占、挪用和任意调拨。

    第四十条 本社经费使用实行预算审批制度

  • 日常开支:单笔支出100元以内由社长审批;
  • 重大开支:单笔支出100元以上需经委员会过半数通过。
  •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

    第四十一条 对本社章程的修改,须经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社员会议审议。

    第四十二条 本社修改的章程,须在社员会议通过后15日内,经分院团总支核准后生效。

    第四十二条 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,应启动章程修改程序:

    1. 学校相关政策发生重大调整;

    2. 社团发展方向或活动内容发生重大变化;

    3. 三分之一以上社员联名提议修改章程。

    第四十三条 章程修改案的提出与审议流程:

    (一)提案主体:委员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联名;

    (二)预告程序:修改议案需提前15天告知全体社员;

    (三)意见征集:广泛听取社员意见,必要时举行听证会;

    (四)表决程序:修改案须经社员代表大会到会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。

    第四十四条 修改后的章程需包含过渡期条款,明确新旧章程交替的具体实施办法。

    第七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

    第四十五条 本社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,由委员会提出终止动议。

    第四十六条 本社终止动议须经社员会议表决通过,并报分院团总支审查同意。

    第四十七条 本社终止前,须在分院团总支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,清理债权债务,处理善后事宜。清算期间,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。

    第四十八条 清算小组的主要职责包括:

    电子竞技社社团章程;竞界序章:电子竞技社规约新篇
  • 核实社团全部资产及债权债务;
  • 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;
  • 处理社团剩余财产。
  • 第四十九条 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,在学校主管部门的监督下,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用于发展与社团宗旨相关的事业。

    第五十条 本社终止后的相关资料(包括章程、会议记录、财务账册等)应移交学校存档。

    第八章 附则

    第五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社委员会。

    第五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由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。

    第五十三条 本章程自社员代表大会通过并经分院团总支核准后生效。

    第五十四条 本章程有关细则的实施办法由社团委员会另行制定。

    第五十五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学校规章制度相抵触,以国家和学校的规定为准。

    第五十六条 本章程经【请填写年份】年【请填写月份】月【请填写日期】日社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。

    第五十七条 本章程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备案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  *以上就是为您准备的电子竞技社社团章程草案,旨在全面规范社团的组织与活动,可以作为社团注册和管理的正式文件。请注意,在实际使用时可能需要根据学校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进行调整。祝您的电子竞技社蓬勃发展,成为校园内最具活力的学生组织!*